关于科学发展观十七大报告是这样表述的:“科学发展观,是对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党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
由此可见,科学发展观内涵丰富,思想深刻,意义深远。党的十七大报告又指出: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重在实践。我就全省工商机关在处置三鹿奶粉事件中如何贯彻科学发展关观谈一谈自己粗浅的认识。
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发生后,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高度重视,迅速行动,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按照在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做到
“三个确保”(一是确保辖区不合格奶粉全部下架;二是确保市场平稳有序,三是确保社会稳定),全面扎实地开展了流通环节奶制品清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明显成效。截止
(一)提高认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力清查问题奶粉和液态奶,维护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通过一系列有效措施,努力确保辖区不合格批次奶制品100%停止销售、下架退市,对不合格奶制品依法进行了扣押封存并造册登记,实行专人监管,防止了不合格奶制品再次流入市场。
(二)坚持整顿与规范相结合,净化奶制品市场,切实维护奶制品市场秩序。
一方面,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照“谁登记、谁规范、谁监管、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加大食品经营主体资格清理和规范力度,严把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确保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发现无照经营奶制品的,坚决取缔和查处。另一方面,加大了奶制品市场日常巡查力度,逐户检查奶制品经营者索证索票制度和购销台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严格监督和指导食品经营者切实履行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做到票证齐全,台账规范,检验报告有效,监督经营者把好进货质量关,确保有问题的奶制品质量可追溯。第三,加大了流通环节奶制品质量的监管力度。全省工商机关充分利用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设施对食品进行快速检测的基础上,9月16、17日省工商局开展了针对奶制品是否含三聚氰胺的质量抽查。经对16户经销商经营的37个品牌40批次的奶制品进行抽样检测,贵州本地产的奶制品未检出三聚氰胺,全部合格。监测中发现1个批次不合格奶粉,我局已责令被监测人停止销售,并依法登记保存。同时,在全省范围内一并对该批次奶粉进行清查,确保所有问题奶粉全部停止销售、下架退市。新闻媒体曝光鸡蛋含有三聚氰胺后,9月27日,我们及时在贵阳抽检了鸡蛋,经过委托法定机构检验,未检出三聚氰胺。
(三)坚持整顿和维权相结合,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手开展市场的清查、组织经营者召回不合格奶制品工作,一手受理消费者的申诉、协助经营者搞好问题奶制品的退换工作,既注重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注重保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同时时刻关注市场上的社会动态,注意预防群体性事件和突发事件的发生。
一是健全值班制度,加强值班工作。全省12315申诉举报电话和值班注重人员的通讯24小时畅通,全天候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的申诉、举报和咨询,耐心解答,热情服务,确保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在工作中注意消费者的情绪安抚和解释,促进社会稳定。截止10月30日,全省各级工商机关已受理消费者有关问题奶制品的咨询、申诉及举报13213件。
二是坚持以人为本,严格把握政策界限,积极协助经营者处理好消费者退货工作。为力求社会稳定,全省工商机关在处理问题奶制品退货工作中,坚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严格按照地方政府和省局《关于认真协助处理消费者退换不合格奶制品的通知》要求,协助经营者处理好消费者的退货工作。对购买不合格奶制品批次的消费者要求退货的,责令经营者原价退货,对消费者的其他合法合理诉求,全力依法予以维护。同时强化经营者的产品质量责任,要求三鹿奶粉经营者按照厂家的承诺全力下架、召回问题奶粉,有效组织退货。9月13至14日,省工商、市(州、地)工商局分别召开了三鹿集团驻贵州办事处负责人及各地总经销商座谈会。
三是采取有效措施,维护退货秩序。在协调、监督退货和不合格奶制品召回过程中,全省工商机关未雨绸缪,提前介入,积极应对。一方面,对发现的群体性和突发问题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另一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全方位管理,积极配合公安部门,有效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切实维护市场稳定。贵阳、黔东南、六盘水、毕节等地工商机关派出执法人员进驻商场、超市,坚持与经营者同时上下班,较好地维持了退货秩序。协助有关部门成功处置了贵阳“正新商场”的打砸事件和安顺金客来等超市因资金链断裂关门事件。目前,全省不合格奶制品退货已经基本结束,退货秩序总体平稳有序。
(四)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应对群体性和突发问题的应急处置工作。
为了及时处置群体性和突发性事件,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针对辖区实际,及时查找流通环节食品市场可能发生的问题、不足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机制。全省各级工商机关成立了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人教、纪检监察、消保、公平交易、市场、经济检查、消协、个私协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值班人员为应急队员。国庆节期间,省、市(州、地)工商机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和县(工商所)取消了休假,全员备勤,并要求通讯畅通、后勤保障有力、指挥调度灵敏、应对行动迅速、处置措施得当。一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务必将事件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严防事态扩大。并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上级工商机关和相关部门。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及时报告省局。
(五)加强协作配合,狠抓督促检查。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奶制品市场的清查和专项整治工作中,注重加强与农业、质监、卫生、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形成监管合力。在系统内部,各级工商机关加大了督促检查工作力度,采取全面检查、重点督查、交叉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全省工商机关按照省局要求,实行了信息日报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领导责任制、职能机构指导和监督检查责任制及基层工商行政管理所属地监管责任制,确保各项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在工作过程中,省工商局对各级工商机关在处置三鹿奶粉事件中遇到的问题,采取不回避,不绕弯,给与明确的答复和指示。如:在奶粉事件中大量存在无购货发票和电脑小票退货的现象,有的消费者要求退还的奶粉不在国家公布的不合格批次之列,有的消费者把已经食用完的空罐、空包装袋充当实物要求经销商退货,有的奶粉零售商冒充消费者要求退货,甚至在个别地区发现一些人收集问题奶粉外包装物如空罐、空包装袋,部分商场出现退货量大于进货量的情况,地方政府对退货的要求不一等情况。明确要求各级工商机关一是要坚持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地方政府有明确要求的,坚决按地方政府的指示办;二是严格退货纪律,对消费者合理诉求坚决予以支持,对不不合理要求给与耐心解释,坚决按政策执行。又如,贵阳、遵义、黔东南、黔西南、六盘水部分地区出现食用非国家公布含三聚氰胺批次奶粉而经医院证实患肾结石的病例的消费者申诉,反映食用圣元、多美滋、雅士利、摇篮、施恩等品牌奶粉而患肾结石的情况。由于食用的奶粉不属于国家公布的问题批次,患者治疗费用难以落实,导致了部分消费者多次、多部门投诉,给社会稳定留下了隐患。我们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反映,引起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松桃县反映的消费者疑因食用三鹿奶粉发生婴儿死亡事件,引起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思南县反映的消费者疑因食用三鹿奶粉发生婴儿死亡事件,省政府派出调查组进行了调查。再如,关于流通环节食品召回缺乏法律支撑的问题。食品的“召回”仅在《特别规定》有原则性的规定,而无具体实施办法,工商机关感觉无所适从。按照国办发〔2008〕36号明电的要求,工商部门负责对检查不合格的奶制品,组织全部下架、召回和封存,并全过程监管,防止被不法分子转移销售。由于在我省销售的奶粉绝大多数是外省生产企业生产的,我们要进行全过程监管很困难。为了保证不合格奶制品有效退出市场,我们积极请示局领导,与法制、公平交易、市场、经济检查总队等职能处室积极沟通,形成共识,明确了具体的操作政策。采取对质检总局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批次奶粉一律依法扣押,对厂家承诺召回而不在质检总局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批次之列的,由工商机关组织下架,造册登记,退回地区代理商,再由代理商退回厂家。又如销毁工作,省局尽量拿出一个下级工商机关比较好操作的、非常明确的政策,不是简单的转发文件了事。
(六)加强舆论宣传,实施正面引导。
全省工商执法人员还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合格奶制品的科学消费知识,为消费者重新树立了奶制品的消费信心,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黔西南、黔南、遵义、铜仁等地工商机关通过新闻媒体加强正面宣传,进行消费提示,引导消费者正确对待和处理问题奶粉,防止矛盾激化,取得较好效果。蒙牛乳业集团还向遵义市工商局发来了《感谢函》以示感谢。
二、暴露出来的一些问题
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虽然工商部门在流通环节做了大量工作,确保了流通环节无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了全省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但也暴露、折射出一些问题,应当引起深思。主要有:
(一)执法人员不适应。部分执法人员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特别是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摆不正自己的位置,思想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作风还有待进一步端正,人员素质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管理体制上不适应。食品安全的监管是分环节监管,市场上流通的商品除极少数是小作坊和黑作坊生产的而外,绝大多数是从正规合法的生产厂家生产出来的。工商部门的监管,在很大程度上还是停留在手模、眼看、鼻闻等原始监管手段上。一方面,由于沟通渠道不畅,部门配合有欠缺,工商机关对标准和管理信息掌握不准确或者滞后。这次奶粉事件,工商机关得到的信息总是从新闻媒体最先得到就是很好的例证。给工商机关的监管带来被动。另一方面,工商机关对食品检测的技术不掌握,缺乏自己的技术检测队伍和手段。因此,工商机关在流通环节的食品质量监管显得苍白无力。第三,内部缺乏有效的奖惩机制,吃大锅饭,影响了监管的效率。
(三)法制建设上不适应。《食品卫生法》的滞后,食品的卫生标准和质量标准缺乏统一性,管理部门有时无所适从。食品召回无明确的法律成面上的操作办法,退出机制缺乏。
(四)执法保障上不适应。随着法治化进程的不断推进,行政部门的执法要求越来越严。办案工具,办案经费的欠缺是影响行政机关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一个重要因素。比如判断一种食品质量是否有问题,不能凭执法人员的主管判断和推断,也不是经营者认可就行,而是要法定检验机构的检验报告。一种食品如果把全部指标都检测,费用需要1000元左右,这对消费者和执法机关都是无法承担的。省财政每年给全省工商系统20万元的检测经费,可以说是杯水车薪。
三、几点思考
从这次三鹿奶粉事件中,我们学到了一些处置突发事件的办法,汲取了一些经验,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应当引起我们的反思。
(一)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解决不会干的问题。
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在停止征收“两费”以后,虽然大多数工商干部在这件事情的处置上态度坚决、思路清晰、措施有力,但也还存在个别工商干部思想麻痹、熟视无睹、无所作为,不会作为。停止征收“两费”以后,不少工商干部要么等、观、望,要么不知道干什么,心理有一种失落感。因此,对这部人有必要进行世界观的教育,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同时,要因地制宜,搞一些有针对性的培训,学会基本的市场监管方法和办案,提高执法能力和市场监管的能力。
(二)健全奖惩机制,加强督促检查,促进职能到位,解决不愿意干的问题。
工商监管不是高科技,为何总有一部分人职能不到位、不作为,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主观方面的原因,也有诸如体制机制、分配不公等客观原因。现实中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懒马”落得清闲,“快马”就得加鞭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影响了“快马”的积极性。但其中一个主要原因缺乏有效监督,特别是缺乏实实在在的惩处机制,或者说执行不到位。省和市一级工商局有必要成立类似公安机关的督查队、部队的纠察队的机构,专司履行职能和“六项禁令”等政策措施的督查,保证上级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解决不愿意干的问题。
(三)实事求是,以人为本,探索科学的监管方法。
实事求是就是科学发展观。面对存在的问题,既要分析原因,也要提出解决办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一靠标准,二靠管理,三靠技术,三者缺一不可。而现实工作中,标准和技术都不由工商机关掌握。这几年,工商机关密切与有关部门合作,开展食品质量快速监测和定向监测,充分运用食品质量检测技术,发挥科学技术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作用,解决技术不掌握的问题。食品安全监管要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针对监管难点在农村的实际,积极在实践中探索加强监管关口前移工作,实施对批发市场、总代理商、总经销商的有效监管,推行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账“一票通”,有效解决广大农村食品经营户不愿意建台账、不会建台账以及成本较大的问题,既减轻了工商机关的工作量,也减轻了经营户的工作量,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体现以人为本,科学发展。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就食品安全监管而言,就是把市场监管好,维护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保证食品市场的正常有序,促进地方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各级工商机关要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成果体现在具体工作中,尽职尽责、尽心尽力,不断巩固食品安全工作成果,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促进全省社会稳定和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不懈努力。
消保处党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