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
科学发展观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 ( 州、地 ) 、县(市、区、特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
根据省委的统一部署,全省第二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已全面启动。为认真落实好石宗源书记“省以下垂直管理单位的上级部门,要指导好所管理单位的学习实践活动”的指示,确保活动的扎实开展,并取得实效,省局党组按照省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有关要求,在认真总结省局机关学习实践活动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工商行政管理实际,就做好系统学习实践活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系统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要在当地党委和省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及指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严格按照当地党委和省局的统一部署及工作指导意见认真做好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工作,加强沟通,搞好协调,确保政令畅通。
二、省局指导办建立全系统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单位联络制度,实行分片负责指导制。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段仁华同志,省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蔡东同志负责全面指导工作,人事教育处处长晋兴潮同志具体负责指导办全面工作。曾以军同志联系贵阳市局和遵义市局、李清同志联系黔东南州局和黔南州局、罗起飞同志联系铜仁地区局和六盘水市局、王怀修同志联系安顺市局、柯戴宁同志联系黔西南州局、蒲锐同志联系毕节地区局。省局指导办实行内部定期汇报汇总情况制。
三、省局建立全系统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单位联络员制度。省局指导办协调省委学习实践办、各地区党委学习实践办、全系统第二批学习实践办建立联络员制度,及时沟通情况,相关文件资料尽量通过网络传输。请各市、州、地局于 3 月 9 日前,将本地区党委学习实践办、各县级局联络员姓名、电话、外网电子邮箱报省局指导办。
四、省局建立全系统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单位联络员信息报送及活动情况通报制度。请全系统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单位严格按要求及时上报相关工作资料,及时反馈工作动态,及时收集整理工作档案。各地报送的各种工作资料,请及时与省局指导办相应联系人沟通、联系,避免上报的材料丢失、遗漏。省局指导办要及时开展督查工作。
联系电话: 0851---5863196 、 5860109
邮 箱: lq1234567@126.com wjpurui@sina.com
中共贵州省工商局党组学习实践指导办
二 00 九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