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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贵州省广告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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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展改革委(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促进广告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工商广字〔2008〕85号)和《贵州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07〕33号),促进贵州广告业又好又快发展,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促进广告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知识密集、技术密集、人才密集的广告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创意经济中的重要产业,在服务生产、引导消费、推动经济增长和社会文化发展等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大力促进广告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既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更是建设和谐贵州的需要。
改革开放30年来,我省广告业一直保持了较快发展水平。到 2007年底,广告经营单位达到1199户,广告从业人员7781人,经营总额也由上个世纪80年代初的50万元增长到7.65亿元,已成为具有一定规模的创意经济产业。但是,与全国广告业发展情况相比,我省广告业无论从企业数量,从业人员数量、素质,还是广告经营额来说,仍然落后,且差距明显。
随着我省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社会对广告的有效需求不断增加。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发展创意产业,我省促进服务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逐步落实,为广告业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和空间。因此,必须从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发展广告业的重要意义,转变观念,抓住机遇,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发挥广告业在推动现代服务业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大力促进广告业健康发展。
二、促进广告业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把促进广告业又好又快发展作为一项紧迫而长期的战略任务。坚持广告业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重,努力提高广告业整体素质和综合实力,促进广告业真正成为推动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二)指导原则
1、坚持规范发展原则。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机制体制,严格广告行为,规范广告监督,促进广告业规范发展。
2、坚持创新发展原则。结合广告业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探索促进广告业发展的新方法、新模式,促进广告业创新发展。
3、坚持促进发展与加强监管并重原则。以推进广告业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并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目标,在鼓励发展中加强引导、在服务发展中促进规范。
4、坚持市场化原则。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用市场化、社会化、产业化的方式推进广告业的结构调整和资源整合,不断扩大广告业服务经济、提升企业知名度、引领消费的能力和水平。
(三)主要目标和任务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广告业发展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是:加快行业结构调整,促进广告产业的专业化、规模化发展,提升广告策划、创意、制作的整体水平;积极推动新兴广告媒体的发展与规范;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的广告产业体系;最大限度地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与协调作用,建立以具备全面、综合服务能力的广告公司为主的广告促销体系;建立以高效畅通的媒介网络为支撑,能够提供全方位、多层次、高质量、高效益服务的信息传播体系;广告经营总额继续保持较快增长,使广告业总体发展水平与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相适应。
培育大型综合性广告媒体。推行现代企业制度,整合广告经营资源,发挥经营特长和优势,开发和推广新技术,发展和规范新兴广告媒介,形成一批大型综合性的广告媒体。
构建广告业公共服务管理体系。在完善广告业发展政策和监管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广告业公共服务管理体系。
建立广告业人才培养教育机制。加快广告专业才人培养,健全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制度。
壮大公益广告事业。建立和完善公益广告发展促进机制,使公益广告成为构建和谐社会、传播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手段。
三、促进广告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进一步落实相关支持和鼓励发展广告策划、创意、制作及服务的政策措施。对按税法有关规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广告服务企业,实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广告业的用电价格逐步实现与一般工业用电价格基本同价;进一步规范广告业价格形成体系;清理和取消不合理、不合法的收费项目。简化行政审批手续,实行一审一核制,为投资者进入广告业创造便捷条件。
(二)降低广告市场准入条件
取消各种不利于广告业健康发展的准入限制,降低广告企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一般降低到3万元人民币。建立健全广告经营资质评价体系,制定贵州省广告经营单位资质等级认定办法、标准,提高广告经营单位资质水平。
(三)完善广告业发展机制
发挥市场机制在广告业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研究广告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制度和方式,指导广告业规范发展;积极推进广告代理制,建立和完善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防止广告经营中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
(四)拓宽广告业投融资渠道
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广告企业予以信贷支持,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加快开发适应广告企业需要的金融产品。加强政府、银行、企业间的沟通合作,引导银行在独立审贷基础上,增加发展潜力大、信誉度高、符合贷款条件的广告企业及项目的贷款。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广告企业进入境内外资本市场融资,通过股票上市、发行企业债券、项目融资、资产重组、产权转让等多种方式筹措资金。
(五)拓宽广告业覆盖范围
加强广告用品专业市场的培育,允许有条件的文化用品等相关市场增加广告用品的经营范围,并增挂广告用品专业市场的牌子,以吸引广告用品生产经营单位进场开展经营活动,促进广告用品市场的形成和发展,完善广告业配套服务体系。鼓励和支持大众传媒、广告公司进入网络传媒领域,提升网络营销能力。
(六)增强广告企业竞争力
1、推进广告企业改组改制。建立广告企业改制信息交流平台,做好各种资本参与企业改组改制的中介服务,积极推进广告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鼓励进行跨行业、跨地区、跨媒体和跨所有制的资产重组,促进广告资源优化配置和集约化经营,发挥各自优势、协调发展,使广告企业在市场公平竞争中,增强经营实力、优胜劣汰。
2、加快培育大型专业广告企业。鼓励具有竞争优势的广告企业通过参股、控股、承包、兼并、收购、联盟等方式,在国内广告市场占有更多的市场份额,实现做大做强;鼓励拥有著名品牌的大型企业通过为其提供全面服务的广告公司,提高市场竞争力。
3、提高中小广告企业市场竞争力。鼓励中小企业加快提高自身专业化服务水平、扩大广告服务市场;在市场准入、信用担保、金融服务、人才培训、信息服务等方面,对资质好、经营行为规范的中小型广告企业进行扶持,使其以独特专长建立品牌。
4、加大广告科研投入。支持广告企业加强广告科技投入,研究开发及成果推广工作,全面提高广告设计制作水平和服务质量。建立广告研究与开发基地,争取每年有一定数量的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科研成果得到推广应用。
(七)大力培育广告品牌
加大政策研究和资金扶持力度,支持我省广告业务品牌做强做大。根据《贵州省知识产权奖励暂行办法》规定,对新确认的国家级(中国专利奖、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及省级(贵州省优秀专利奖、贵州省著名商标、贵州省名牌产品)服务业专利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品牌给予奖励。
(八)提高广告制作发布技术水平和经营水平
支持数字化音频、动漫和网络等实用新技术在广告策划、创意、制作和发布等方面的应用推广。鼓励环保型广告材料的广泛运用,支持开发低成本的替代广告材料。鼓励开发新的广告发布形式,运用新的广告载体,降低广告投放成本。支持互联网、楼宇视频等新兴广告媒介健康有序发展,使其成为广告业新的增长点。创新广告技术和经营理念,借助贵阳数字内容产业园等创意产业园区平台,充分发挥创意在广告业中的核心作用。
(九)进一步推广广告业对外开放
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水平,更多更好的利用国外资金、技术。引导外商投资我省广告行业,支持我省广告企业与外资企业合资、合作,与兄弟省市广告企业合作活联营,通过强强合作,实现优势互补,高起点学习借鉴先进的广告经营与管理经验。
(十)加快广告人才培养,提升广告从业人员整体素质
1、大力培养广告业人才。积极开展广告从业人员素养教育、职业教育,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职业学校及有关社会机构的作用,加强广告教育的专业建设,根据社会需求,研究开设广告方面的相关专业,加强广告专业的职业高等教育。抓紧培训一批适应市场需求的技能型人才,培养一批熟悉市场运行规则的开放型人才,扶持一批具有一定竞争力的人才服务机构。推进与发达省区市的交流合作,促进现代科技在广告专业教育中的普及和运用。
2、健全广告专业人员职业水平评价体系。有序推进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工作,完善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建立广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定标准和考核制度。实现广告人才信息共享,促进人才合法、有序流动;结合广告业发展要求,有针对性地加大高水平广告人才的引进力度。建立健全广告审查员制度,对广告审查员定期进行培训,提高广告审查员素质。
(十一)促进公益广告发展
1、提高公益广告水平。充分发挥公益广告在传播社会文明、弘扬良好道德风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利用国酒茅台杯公益广告大赛的号召力和影响力,鼓励企业参与国酒茅台杯公益广告大赛,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开展公益广告学术研讨,建立公益广告创新研究基地。
2、完善公益广告发展的政策机制。积极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进一步加强公益广告制度建设。研究公益广告发展的扶持政策,形成公益广告的社会影响力,服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十二)建立健全广告业公共服务管理体系
1、强化广告行业组织在促进行业发展中的功能作用。按照国务院和我省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要求,支持广告行业组织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广告行业组织提供服务、反应诉求、规范行为、加强自律等功能作用。
2、完善广告业统计调查制度。加强广告业统计基础工作,准确界定广告业统计范围,科学设置能够反映广告业基本状况和发展情况的统计指标体系和调查方法,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为宏观调控和制定规划、政策提供依据。
3、建立广告行业信息发布制度。为广告市场提供公平、公正、公开的数据服务;推进广告媒体价值评估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促进广告业经营信息、诚信信息的交流,建设广告监管和自律信息发布共享平台,为宏观监管和投资主体的科学决策提供信息支持。
4、建立诚信经营评价体系。加强对广告经营单位广告发布与合同履约经营行为的监管,建立诚信经营数据库,定期对其诚信度进行测评;规范广告经营秩序,实行失信惩戒及市场退出机制,提升行业诚信度。
5、推进广告经营规范建设。制定各类媒体广告发布规范以及广告设计、广告制作和广告代理行为规范;依据重要商品或服务的管理规定,明确其广告发布形式和规则。
(十三)提高广告监管体系效能
1、加强广告法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对广告业进行监管的法律、法规,加强广告管理队伍建设,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监管的能力,保障广告业沿着法制化轨道健康发展。
2、完善广告监管体系。全面落实广告监管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形成广告的共管、自律、长效监管机制。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建立决策科学、权责对等、分工合理、执行顺畅、监管有力的广告监管体系,努力做到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监管与维权、监管与执法的统一;大力推进广告监管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创新监管机制和监管服务方式,完善广告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具体事权分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对广告经营单位的登记管理,特别要加强网络广告经营单位的登记管理,规范广告经营行为。
3、建立虚假违法广告预防与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健全广告发布监测体系,建立省广告监测中心,完善各市、州、地广告监测机构,有计划地分步建成覆盖全省的广告监测网络。形成广告监管快速反应机制,及时消除违法广告影响;优化广告监管流程,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分工合作,综合治理广告市场。
4、强化广告社会监督效果。加强媒体舆论监督,提高社会公众对违法广告的辨别能力;鼓励投诉举报违法广告,积极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全面监督广告活动,使社会监督成为广告监管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建立广告经营单位的广告信用档案,实施广告经营行为信用监管。
5、加快广告监管工作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现代信息传播技术和手段,改进广告监管的方式方法,积极推动电子政务,依托信息化着力提高广告监管执法科技水平。
(十四)加强对广告业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
进一步明确政府部门的广告管理职能,切实加强对广告业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会同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建立相应工作协调制度,指导和协调广告业发展和改革中遇到的问题,组织落实产业政策、行业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和任务,加强宏观调控和政策引导,推动广告业加快发展。
各地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指导意见的要求,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加强协调配合,狠抓贯彻落实,共同促进我省广告业加快发展。